開始幫公司做關鍵字廣告的優化 才發覺在短短幾十個字裡
要充分表現產品或服務的特色 或是傳達出某些意象
是一件充滿學問的事 所以雖然自覺文筆並沒有差到哪去
但是寫文章的習慣用到寫文案上 還真的事有點牛頭不對馬嘴
這本書就是基於想了解文案構思的動機下買的
因為對這門學問很陌生 所以暫時也沒什麼感想
應該還是需要累積實做的經驗才會比較有心得
不過書裡有提到幾個創作文案的大原則
倒是值得分享一下
- 標語必須傳達一種真相,或是描述一種真實或想像的經驗。
- 標語必須著眼於長久使用,一旦提出就盡可能不再更改。
- 標語必須能傳達出如何改善或滿足消費者的生活。
- 搭配音樂和押韻,更容易留存在觀眾的腦海裡。
- 在電視及網路上,標語在螢幕上應該要移動。
- 標語必須在消費者的所有視覺接觸點中都占有核心地位。
因為書中的佐證大多為「電視世代」的成功案例
但是到了「網路世代」 這些準則還能一體通用嗎?可能需要修改
且許多人都相當討厭在瀏覽網頁時
眼前有許多干擾閱讀的閃爍文字或移動圖案
因此「標語應該移動」這個準則就存有不確定性
另外有許多廣告其實比較偏像用圖像及影音營造某種模糊的氛圍
並藉由特殊氛圍或情感的連結 來打造企業形象
因此若每個標語都如此醒目 會不會反而破壞設計的觀感?
不過上面這些也還只是想想而已 沒什麼根據
而且總覺得如果我一個初學者 都會有這種疑問
應該早有在這行打滾多年的人考慮到這些狀況了吧
這個思維大概是出社會到現在 個人認為最大的收穫
所以想再多也沒用 還是先做吧!
反正做下去 就知道對不對了!
如果不對……就重新再做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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